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大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大卫办发〔2022〕22号),制定本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23年是“八五”普法深化之年,各地区、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我市卫生健康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氛围,促使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落实重点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全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的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持续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医疗秩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将《大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作为本年度普法宣传重点,面向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普及、政策解读工作,充分体现我市卫生健康地方立法成果。将法治宣传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持续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医药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的司法解释和通知意见。
(四)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等法规,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和《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聚焦信用环境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学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拓展普法覆盖面
(一)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融入行政决策全过程,做到法治学习长远安排、机制安排、专项安排,在学深悟透、见行见效、持续用力上下功夫。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书记讲法治课、会前学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年内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深挖法治建设问题不足,坚持立行立改,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法治医院建设。各试点单位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对照《大连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将全员普法作为医院法治建设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严格医务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竟聘上岗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围绕执法、管理、服务工作实践,加强政策法律解读和案例分析,积极引导服务管理对象尊法守法用法,维护良好的医疗市场秩序。
(三)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采取网络学习、集中培训、案卷评查、法庭旁听等多种方式,推动法治学习经常化,委机关年内至少组织2次法治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改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落实《大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应诉管理办法》,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通过网络或现场形式,委机关年内至少组织2次庭审旁听,各地区、各单位至少组织1次旁听。
(四)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以市卫生健康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建立“大卫小课堂-普法课”专题宣传版块,围绕重点法律法规和社会关注热点,定期发布普法知识。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平台组建普法模块或专栏,持续发布优质法律资讯,满足广大受众的法律事务需求,增强普法覆盖面和可接受度。在巩固培训、报刊、板报、电子显示屏等现有普法宣传阵地的同时,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制作适合在碎片化时间阅读的普法短消息、短视频,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促使普法更接地气。
四、加强普法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结合实际,提质增效。各地区、各单位要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顺工作职责,力求工作实效,将法律知识运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通过工作成效检验宣传成果。
(三)完善制度,认真总结。各地区、各单位要制定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或方案,做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要认真总结全年法治宣传教育经验,于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委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