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长兴岛经济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关于印发2022年辽宁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统一部署,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质量,市卫生健康委拟组建大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职责
1.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下,推动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项目的落实,为我市近视干预策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2.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项目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对近视防控项目适时进行干预评估,确保监测质量和干预有效实施。
3.协调各级医疗机构近视防控相关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和特色,积极协作,相互补充、相互配合。
4.帮助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监测及干预人员等相关人员近视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5.积极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深入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
专家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由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张立军担任。
二、遴选标准
1.熟悉并热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工作,在近视防控相关专业或业务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2.具有眼视光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被聘为副高级及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3.具有5年以上从事眼视光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积极参加专家组活动,承担并完成专家组交付的各项任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严谨、科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
三、遴选程序
(一)遴选推荐
按照专家组成员的遴选标准,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推荐候选人。
(二)审核认定
根据推荐结果,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予以认定和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23年3月6日前将《大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成员推荐表》(附件)报送至市卫健委疾控处邮箱。
市卫健委联系人:丛露滋 联系电话:39052232
邮箱:jkc2232@163.com
附件:大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 2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民族 | ||||
专业技术职务 | 职务 | 专业及研究方向 | ||||
学历与学位 | 毕业院校 | |||||
工作单位及详细地址 | ||||||
联系方式 | 电话(手机)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工作简历和学术情况 | ||||||
主要业绩 | ||||||
所在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