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卫医罚〔2021〕Y509号
当事人:大连蜜丝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范秀芬
处罚事由: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等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人民币53000元整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二)、(四)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7月15日
上一篇:
下一篇: